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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公告

台灣精神醫學會對孔繁錦醫師違反倫理事件之公開信函

台灣精神醫學會對孔繁錦醫師違反倫理事件之公開信函

本信函旨在說明台灣精神醫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針對本會會員孔繁錦醫師對女性病患性侵害事件之處置。

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侵上訴字第190號刑事判決所記載孔繁錦醫師對女病患之性侵害行為,業於112年6月13日經最高法院裁判確定。經本會第31屆第7次理事會(112年6月17日)會議討論,認為孔繁錦醫師上述行為已違反法令,且嚴重違反醫病兩性關係界線的倫理,其言論及行動嚴重侵犯病人的尊嚴與權益,情節重大。依據本會章程第10條,本會理事會決議:停止孔繁錦醫師本會會員權利8年,並提請第32屆第1次會員大會討論是否予以除名。

本會在此呼籲所有會員,作為醫療專業人員,應嚴格遵守醫學倫理原則,尊重病人自主,以病人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,提供正確且專業的醫療服務。對於本會會員涉及違反醫學倫理行為的指控,本會將以嚴謹的態度依法令及本會章程進行處理,並持續秉持醫學倫理之原則,致力於維護病人權益,確保醫療專業服務的品質和公眾的信任。我們將記取本案例的教訓,持續深化本會會員對醫學專業倫理原則的認識與實踐,並促請本會會員應時刻警惕且不逾越倫理的界線。

2023/06/20 | 點閱率:93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