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制住院是守護病人生命權與健康權的最後防線
強制住院是守護病人生命權與健康權的最後防線
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法院審查制度即將實施,台灣精神醫學會與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今日發表聯合聲明指出,社會各界對精神科強制住院治療仍有諸多誤解,甚至將其簡化為限制人身自由或汙名化精神病人的制度。兩學會強調,強制住院並非懲罰,也不是社會排除,而是在嚴重病人因疾病影響判斷、現實感、衝動控制或自我照顧能力,且有傷害自己、傷害他人或有傷害之虞時,作為維護病人生命權、健康權與人格尊嚴的最後必要手段。
兩學會表示,臺灣精神科強制住院治療並未遭到濫用。近年臺灣精神醫療服務可近性高,從精神科診所到各級醫療機構,提供門診、急診、日間病房、住院及社區復健等多層次服務,使許多病人能在疾病早期即接受治療。強制住院並非精神醫療常態,而是在病情急性惡化、拒絕治療且具有明確風險時,才會依法啟動的例外措施。
針對外界認為強化社區支持即可取代強制住院,兩學會指出,社區照護與強制住院並非對立選項,而是精神醫療連續照護中不同階段、不同風險程度的安排。強制社區治療與強制住院的法律要件、適用對象及治療強度均不相同,不能因同屬強制治療,即被視為可以任意替代。若在病人急性風險尚未穩定、家庭與社區承載量不足時,貿然以社區治療取代住院治療,可能使病人錯失治療時機,也使家屬、醫護、社區工作者與警消承受不合理壓力。
兩學會強調,精神醫學界⾧期支持強制住院應受嚴格程序保障,並由客觀第三方審查。未來法院審查新制上路後,期盼法院、參審員、非訟代理人、程序監理人與醫療團隊,能共同建立兼顧人身自由、醫療必要性、風險評估、病人最佳利益與家庭現實處境的審查標準。
兩學會呼籲,真正的人權保障,不應只談形式上的不住院,更應正視病人在急性發病時對治療、保護與支持的迫切需求。強制住院治療所守護的,是不幸罹病、暫時失去病識感與自主判斷能力的病人,也是⾧期承受照顧壓力的家庭。社會不應汙名化必要醫療,而應共同建立讓病人被治療、被保護、被接住的制度。
台灣精神醫學會與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聯合聲明
- 2026/06/24 | 點閱率:2198
- 台灣精神醫學會
